合作原則 2023年4月3日 占飛

 2023年4月3日

占飛 忽然文化

合作原則

格萊斯認為,人與人交談,必須有一定的默契,有共同遵守的準則,才可能溝通。否則,雞同鴨講,就無法說下去。共同遵守的準則,格萊斯名之為「合作原則」(cooperative principle),分成四大類:(1)量的準則(maxim of quantity),即交談必須具備的資訊,若說來說去都是「今天天氣哈哈哈」,交談也沒意思了。其次,非必要的資訊不必說。常言:「非知交,勿談政治、宗教和錢財。」蓋三者很易引起爭吵,雙方不歡而散也!占飛提議加一個守則:「不能當面對某人說的話,切勿在他背後說。」

(2)質的準則(maxim of quality):明知是謊言、假話,別說。討好對方的話,可以有技巧地說,拍馬屁卻萬萬不可。其次,未經證實的傳聞、沒有充分證據的道聽途說(hearsay),別說。在現今社交媒體的時代,任何小事都可能放大為大事,更要避免以訛傳訛。

(3)關聯準則(maxim of relevance):顧左右而言他,交談便無法繼續。甲說:「我的汽車即將無油。」乙答:「轉角有個油站。」這便是相關的話。甲說:「梁朝偉剛剛獲得威尼斯影展終身成就獎。」乙聽了,可以推論甲的「含義」是:他喜歡梁朝偉,否則他不會提起此事。若乙也喜歡梁朝偉,便可答:「我看過他的《花樣年華》,演得十分出色,真是個不可多得的演員。」這亦是相關的話。

(4)方式準則(maxim of manner):話語應該要避免曖昧,不含糊,切勿說得模棱兩可,宜簡短和有條理。

格萊斯指出,遵守這4項「合作原則」,便可愉快、有價值和有意義地交談。可惜,沒有交談能夠完全不違背這4項「合作原則」。無他,「合作原則」並不是放諸四海而皆準。不同文化和時代有不一甚至相反的「合作原則」。日本人認為:交談雙方都應委婉,說話曖昧、含糊、模棱兩可,才算是有禮。

撰文:占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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