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失誤 2018年3月16日 卓文

2018年3月16日

管理失誤

九巴炒人事件,性質是私人企業糾紛,本來無意評論。不過看到部分意見,指做法應是一些不懂人情MBA所為,認為說法有欠公允(筆者也是MBA出身),所以提筆發表看法。
先表明立場,評論是從資方角度看。人權社會公義等不在本文考慮。若我是九巴管理層,相信也會辭退車長葉蔚琳小姐。就算在西方民主社會,接受工會談判權利。若有工人私下呼籲罷工,企業管理層也不會接受。因為這不但違反紀律,亦破壞工會和資方關係。解僱有理,處理方法卻大有商榷,最失敗是變成公關災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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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BA理論,重要一環是形象。企業投放大量資源在不同範疇,如公司社會責任,目的只有一個,就是建立形象。這些無形資產,可增加顧客和員工忠誠,政府和其他持份者信任,長遠價值不菲。因此若有決定牽涉公眾,必定小心,以免破壞聲譽。以這個案為例,罷工事件已上報章頭條,資方任何舉動都是傳媒焦點。看辭退方式,純粹從補償着眼,以為按照勞工法例已經足夠,沒有考慮勞方及社會反應。最大失策是時機,沒有顧及3.11補選。在這政治化日子,任何勞工議題,必被熱炒。這點更是難辭其咎。
若由筆者決定,可先發警告信給罷工車長,提醒他們危及乘客安全。然後三日一報告,五日一考勤,令他們感受壓力。等事件冷卻,傳媒失去興趣後,慢慢辭退未遲。從公司角度,炒人目的是避免損失。不過個案顯示,管理層處理不善。不單不重視企業形象,連基本政治敏感度亦不足。連番失誤,相比車長違反紀律,後者代價只是小菜一碟。要辭退的應是作出決定的管理層,而不是車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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